英美国家法律学位简单介绍
作者:叶琏刚    本站发布时间:2005-1-6 12:05:59

法律博士(J.D.)

J.D.学位是美国 的法律博士(Juris Doctor)的简称。法律博士是一种职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不以学术研究为主,而是以实务为主。职业博士学位不是一种学术性的学位,比如法律博士是以律师事务为主,医学博士是以临床医学,诊断和医疗为主。

与职业博士不同的是以学术研究为主的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哲学博士 一般从事科研、教育工作,不从事实务性工作。比如说医学学科的哲学博士不能做医生,法学学科的哲学博士不能作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

美国的职业博士学位通常是在读完4年本科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再读若干年才能得到的博士学位,比如说法律博士要读三年,医学博士和牙医学博士要读4年能得到博士学位。现在的法律博士学位(J.D.)在大约1970年以前,在美国称为LLB(法律大学士)。因为“学士”听起来好像比其它职业学位比如医学博士要低一档,所以后来将法律大学士改称为法律博士。但是法学学位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等都没有改变。在加拿大,法学学位现在仍称为 LLB(法律大学士)。

美国的职业学位教育程序,对于本科学位的专业并没有严格的要求。比如说,对于报考攻读法律博士的学生来说,他的本科专业没有任何限制。不论本科专业是什么,只要有一个学士学位,就可以报考法律博士。在攻读法律博士的学生中,大多数人的本科专业都是文科类的,比如说英语,社会学,政治学,但也有不少学生的本科专业是理科类的,比如说数理化,电子工程和化学工程。医学类的职业博士对考生的某些学科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对物理,化学,生物学的课程有一定的质量与数量的要求,但是对于学生的学位和专业没有要求。

美国法律博士课程通常要读三年。美国律师学会要求的法学教育必须有六个学期的住读学习。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各是一个学期,夏季学期可以算作半个学期,所以如果一个学生在秋季、春季和夏季都上学的话,那么他最快可以在两年半时间里完成法律博士的学习。法律博士课程一般不能在少于二年半的时间里完成。在非全日制法学院学习法律博士的,学习期限可以延长,一般可以通过4年完成法律博士的学习。一般的法学院都规定法律博士学习不能超过六年。整个法律博士所规定的课程必须在六年之中完成,否则不能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在获得法律博士学位之前,学生必须写一篇论文。但这论文不论是质还是量都不能与哲学博士的论文相比。这篇论文可以是一门课的学习论文,或者是某一门讨论课的学期作文。这篇论文的篇幅一般在五十页印刷纸,大约有一万个的英文字左右。这样的法律博士论文,在很多情况下不需要有一个特定的指导教授作指导。所以法学博士一般也没有一个特定的教授叫做指导教授或者导师。

美国的律师一般都不叫作某某博士,但是一般在律师名字后面都加上律师(Esq.)标记。如果一个律师获得了法律学科的哲学博士学位,那么他的名字前面一般加上博士(Dr.)标记。

在美国的绝大多数州(加利福尼亚州与纽约州除外),一个人要想成为律师,必须先获得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法学院授予的法律博士学位。在美国,是否能成为律师并从事律师事务,是由各个州独立管理的。在一个州有律师执照并不一定能在另一个州作律师,从事法律事务。要想在多个州从事律师实务,就必须有各个州的律师执照。


加拿大/美国的法律大学士(LLB)

如上文所说,加拿大的法律大学士(LLB)与美国的法律博士(JD)是相当的学位,只是现在的名称不同而已。


美国法律硕士(LLM)

在美国一般有两种法律硕士。美国律师读的法律硕士(LLM),是在美国律师获得法律博士(第一个法律学位)之后,再读书一年半到两年之后获得的更高一级的学位。另一种是外国律师到美国读美国法律制度的国际法律硕士学位( international law LLM) ,这种国际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一般不能在美国从事律师事务。美国法律硕士学位所读的课程与美国国际法律硕士学位所读的课程有非常大的差别。美国法律硕士学位所读的课程一般是某一个法律专业的课程,比如说美国税法,美国环境法,美国知识产权法等。而美国的国际法律硕士课程所读的内容主要是美国法律博士所读的课程的简化课程,比如美国法律制度介绍,或者是各种比较法,比较美国法律与别国法律的差别。国际法律硕士一般只需要读一年就可以获得学位。美国的纽约州允许国外律师在获得美国的国际法律硕士之后参加纽约州的律师执考试照,所以有许多外国的律师有美国纽约州的律师执照。在美国的大多数州,只要通过律师执照考试,获得律师执照就可以直接从事法律事务,不需要有实习的过程。


法学博士(J.S.D Doctor of Juristic Science;  J.Sc.D 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 LL.D Legum Doctor or Doctor of Laws)

在美国,有些学校,大约是170多所法学院中的20多所,提供法学博士学位课程。法学博士学位类似于其它学科的博士学位,是属于研究型的学位。在美国,法学博士学位有很大一部分是授予在美国学校进修的外国法学院的教师。在美国法学院作一名教授,一般不需要有这样的法学博士学位。在美国法学院作教授,一般只要有法律博士学位就可以了。如果一个律师/教授获得了法律学科的哲学博士学位或一种法学博士学位,那么他的名字前面一般加上博士(Dr.)标记。

美国法学院教授的社会地位很高收入也不少,所以想得到一个法学院的教授职位,竞争是相当大的。要想得到法学院的教授职位,主要是有不少在法学评论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然后要有著名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有在著名律师事务所或者在各级法院作法官助理的经历等等。



英国的法律学士(LLB, BA in Law)

在英国某些大学(e.g. 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法律本科学位也叫法律学士,英文缩写也是(LLB)。有的法律本科学位叫文学学士学位(B.A. in Law,in Oxford University),是在高中毕业以后,在大学读4年所能获得的学士学位。在英国, ,有些学校的这个法律学士学位(LLB or B.A. in Law) 是作律师的前提条件,有了这个学位,就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以后,经过实习,就可以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律师事务。在这点上,英国对律师资格的要求与中国大陆对律师资格的要求有点相似,但是与美国和加拿大对律师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别。

香港的法律学士(LLB)

在香港,法律本科学位叫法律学士,英文缩写是(LLB),是在高中毕业以后,在大学读4年所能获得的学士学位。在香港,获得法律学士之后,还需要再读一年的书,获得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PCLL) 学位,才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以后,经过实习,才可以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律师事务。


可以从以下的互联网页得到以上的简单介绍相关的更详细的资料:

About law practice and qualification in England:
http://www.barcouncil.org.uk/document.asp?documentid=12&languageid=1&textid=1580
in Hong Kong:
http://www.hku.hk/student/all/ugp/html1999/15.htm#11

About law degree from Oxford University:
http://encyclopedia.fablis.com/index.php/Degrees_of_Oxford_University

About law degrees in USA and Canada:
http://encyclopedia.fablis.com/index.php/J.D.
http://encyclopedia.fablis.com/index.php/LL.B.

About studying law in US.
http://www.fulbright.org.nz/studyus/law.html

About Univeristy of Houston Law School
http://www.law.uh.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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